貴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令
2021年第1號
各縣(市、區),鄉(鎮)黨委和人民政府,市級黨委和市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,各人民團體,各高等學校:
為務必做好我市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嚴格落實“外防輸入、內防反彈”防控策略,根據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》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》,經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決定,現就有關要求通令如下:
一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責任
當前,國外疫情持續保持高位流行,國內部分地區出現本土多點暴發疫情,同時春運期間人員流動頻繁,我市疫情輸入風險增加。各地要充分認識新冠疫情防控的長期性和復雜性,汲取相關省份的經驗教訓,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,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,迅速行動起來,按照“屬地管理”和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原則,壓實屬地、部門、單位、個人“四方”責任,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抓緊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各項措施,嚴防冬春季疫情反彈。
二、加強返鄉人員健康服務
所有區外來貴返貴人員到達目的地后,必須向所在村(社區)、單位報告,村委(社區)要對區外來貴返貴人員進行信息登記并納入社區管理,相關人員要如實報告來貴返貴前居住的詳細地址(詳細至門牌號)。村委(社區)工作人員要每日關注全國中高風險地區名單變化,及時將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人員納入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。出現發熱、咳嗽等癥狀后,要到發熱門診就醫,各類診所、藥店不得擅自收治或銷售退熱藥品。
三、嚴格落實“人、物”同防措施
運輸、物流、銷售等重點行業要嚴格執行主管部門出臺的各項疫情防控政策,對來自境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的運輸工具、物品、倉儲環境進行預防性消毒。重點加強冷鏈物品流通環節的管控,所有冷凍食品信息必須錄入冷鏈追溯系統,杜絕未經檢驗檢疫冷鏈食品流入我市。各單位須為員工提供個人防護用品,并督促從業人員按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和接種新冠病毒疫苗,守住疫情防控第一線。
四、嚴格執行出行防控措施
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各項措施,醫院、車站、商場、市場、歌廳、影院等公共場所和政府機關、企事業單位要安排人員在入口處開展測量體溫、查驗健康碼。各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,對場所進行定期消毒,并督促服務區域內群眾佩戴口罩和保持1米線等防控措施。
五、強化疫情防控宣傳引導
各級各單位要加強自治區和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宣傳力度,通過各類宣傳平臺和宣傳方式,提高廣大市民對新冠肺炎疫情的警惕意識和防控意識,倡導正能量,動員全市人民響應當前疫情防控措施,共同攜手抗擊疫情。加強信息發布,嚴格疫情報告,規范信息發布,做到公開透明,回應社會關切。加強輿情引導,嚴禁謠言傳播。
六、嚴肅追究違法違紀責任
全市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、中區直駐貴單位所有黨員干部、公職人員、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要帶頭落實疫情防控措施,管好自己、家人、親屬,帶動街坊鄰居,協助做好來貴返貴人員排查和監督工作。廣大市民發現有違反疫情防控措施的,可直接撥打市政府熱線12345進行舉報,對違反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的有關人員,一律嚴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。
貴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
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
2021年1月8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