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《廣西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健全廣西特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。四類人員將根據所屬類別不同獲分類救助,其中包括孤兒在內的一類人員住院時,應計入醫療救助的費用可獲100%救助。
《辦法》規定,廣西醫療救助對象包括四個類別人員,其中一類人員為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、孤兒、事實無人撫養兒童;二類人員為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。

▲醫療救助制度讓困難人員就醫更有底氣。圖為2021年10月,居民在某駐邕三甲醫院住院部繳費。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劉冬蓮攝
為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,廣西對個人繳費確有困難的群眾給予分類資助。其中,一類人員個人應繳費金額,可獲得全額資助。二類人員,以及城鄉低保邊緣對象中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、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,其個人應繳費金額可獲60%資助。
根據《辦法》,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繼續對一類人員、二類人員、城鄉低保邊緣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等困難群眾,實施起付線降低50%、報銷比例提高10%、取消封頂線的傾斜支付政策。在規定的5年過渡期內,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實施起付線降低50%、報銷比例提高10%、取消封頂線的傾斜支付政策。
按規定,經基本醫保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(或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)報銷后,剩余的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計入住院醫療救助。不同類別的救助對象,其醫療救助標準有不同的比例和最高限額。比如,一類人員,住院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,按應計入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的100%給予救助,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6萬元。
《辦法》還規定了門診特殊慢性病、重特大門診特殊慢性病的醫療救助標準。
《辦法》的出臺,進一步健全廣西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,確保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有保障,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響基本生活,同時避免過度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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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廣西醫療救助對象包括四個類別人員
一類人員: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、孤兒、事實無人撫養兒童。
二類人員: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。
三類人員:城鄉困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,以及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脫貧不穩定人口和返貧致貧人口。
四類人員:享受相關基本醫療保險待遇,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,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。
2.住院醫療救助標準
(1)對一類人員,住院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,按應計入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的100%給予救助,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6萬元。
(2)對二類人員中的重度殘疾人(殘疾等級為一級、二級的殘疾人和三級、四級精神、智力殘疾人,住院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,按應計入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的95%給予救助,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元。
(3)對其他二類人員,住院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,按應計入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的90%給予救助,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3萬元。
(4)對城鄉低保邊緣對象,住院醫療救助起付線為年度累計達到3000元,在起付線以上部分按應計入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的80%給予救助,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2萬元。
(5)對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脫貧不穩定人口、返貧致貧人口,住院醫療救助起付線為年度累計達到3000元,在起付線以上部分按應計入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的70%給予救助,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2萬元。 |